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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田汽车开始在中国天津市进行PHV实证行驶实验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CATARC与丰田举行签约仪式-

(2010年10月28日,北京)10月28日,丰田汽车公司(下称“丰田”)与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下称“CATARC”)在天津市达成共识,将使用普锐斯外插充电式混合动力车(下称“普锐斯PHV”)联合开展实证行驶实验。天津市副市长王治平出席了签字仪式,CATARC主任助理李洧与丰田专务董事佐佐木签署了协议。




签字仪式



合影




迄今为止,丰田一直不断地向中国引进先进的环境技术。1998年,丰田曾向汕头市捐赠RAV4电动车,并于2005年率先将混合动力车普锐斯引进中国,并开始本土化生产。本次协议的签署,意味着丰田在华环境技术战略迈上了一个新的阶段。


外插充电式混合动力车结合了电动车与混合动力车的优点,在上下班和购物等日常生活方面可作为电动车使用,在假日里的休闲活动和旅行等长途行驶时,汽油发动机与电动马达共同作用可作为传统的混合动力车来使用。因此,无论电池的剩余电量和充电设备的完善情况如何,均可正常行驶。即PHV作为配备了混合动力系统的车型,可同时作为电动车放心使用。


在这次实验中,丰田除了使用可在EV模式下行驶20km的外插充电式混合动力车进行实验之外,还将使用EV模式下行驶50km(40km/h匀速行驶)的试制车进行实验,通过这些实验把握中国顾客的使用状况。


丰田认为外插充电式混合动力车结合了电动车与混合动力车的特点,是作为在各种汽车燃料中实现“最大限度使用电能”的强有力技术之一,希望其能在中国政府推进新能源车政策以及中国汽车产业的发展中发挥作用。


通过与在汽车政策及技术研究方面具有权威和实绩的CATARC联合实施这一外插充电式混合动力车的实证行驶实验,将进一步提高此次实验的公正性、公平性,并且更加具有实用性。


此外,天津市重视外插充电式混合动力车这一新能源车,对本次实证行驶实验给予了多方支持。


出席签字仪式的丰田汽车公司内山田副社长谈到:“外插充电式混合动力车是在以往混合动力车上加上外部充电的功能,因此是一款综合了节省石油的混合动力和摆脱石油的电能利用的车辆。换言之,是把混合动力车的电动部分功能作了进一步扩充与进化,再在电动车上追加了混合动力功能以消除电动车所具有的短处,因此可以说是将两者很好的融合同时也促进了电能利用的一款车。”


同时,内山田副社长还谈到:“在推进‘摆脱石油’的时候,作为今后的汽车燃料,既可以由一次能源生成又可以实现简单提供的电能就成为了非常有希望的能源。我们对中国正在推进的电动化政策深有同感,也非常希望能够沿着这个方针去推进电动车的发展。”


〖普锐斯外插充电式混合动力车主要规格〗


原型车
第3代普锐斯
生产工厂
丰田汽车公司堤工厂
车身全长×全宽×全高(mm)
4,460×1,745×1,490
发动机
排气量
1.8L 汽油发动机
最大输出功率
73KW(99ps)/5200rpm
电动机
型式
3JM(交流同步电动机)
最大输出功率
60kw(82ps)
驱动系统最大输出功率
100kw(136ps)
蓄电池
型式
锂离子电池
充电时间
180分(AC100V)
100分(AC200V)
EV模式最高时速
100km/h
EV模式行驶距离
约20km(EC模式*)
油耗
2.6L/100km(EC模式)
二氧化碳排放量
59g/km(EC模式)

(*EC:欧洲行驶工况)



(图为普锐斯外插充电式混合动力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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